科学网-在线访谈-聚焦科研经费
聚焦科研经费

日前,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新闻发布会上“痛心科技腐败问题”,新华网发文“从39份审计报告看科研腐败”直指科研腐败,而经济学家梅新育却发文“反对科技部长与新华社联手扼杀中国科研”,科研腐败和科研经费管理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

访谈内容(共188个问题,153个回复)
huangsz759:对聂辉华 如果不谈科研评价标准,只断章取义地谈科研经费使用,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2013-10-21 15:51
本期嘉宾
聂辉华:很多人的问题涉及了如何评介科研成果。你一会看访谈记录。
2013-10-21 15:53
huangsz759:对李宁 如果不谈科研评价标准,只断章取义地谈科研经费使用,是没有多大意义的。
2013-10-21 15:51
本期嘉宾
李宁:不同意您的说法。
2013-10-21 15:53
chenxlong:对聂辉华 项目考核指标,多数其实是比较清楚的, 发表什么文章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重大科学问题上做出什么发现,有些什么样的成果,分量如何。科学家心里不会没有一个掂量。 但是973结题汇报的时候,不太可能有评委当场质问。主要是怕得罪人,今天你评我,明天我评你。 能不能评委把想问的问题匿名提出来,让答辩人回答。
2013-10-21 15:50
本期嘉宾
聂辉华:那就换一个合适的刊物再投。一篇文章投稿多次失败都是正常的。如果文章好,自己就要坚持,否则就要反思和修改了。
2013-10-21 15:53
chenxlong:对李宁 项目考核指标,多数其实是比较清楚的, 发表什么文章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重大科学问题上做出什么发现,有些什么样的成果,分量如何。科学家心里不会没有一个掂量。 但是973结题汇报的时候,不太可能有评委当场质问。主要是怕得罪人,今天你评我,明天我评你。 能不能评委把想问的问题匿名提出来,让答辩人回答。
2013-10-21 15:50
本期嘉宾
李宁:我在国内经历过评审时候评委问很尖锐的问题的时刻。科学家不应该怕得罪人。
2013-10-21 15:51
kexuegzz:对吕乃基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主要基于: (1) 基金委也是很厌恶评审人情关系与无验收无实质性成果, 但是客观上无法避免评审人情关系, 以及每年因为有大量项目而无法进行实质性验收,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有利于减轻这些不利因素 (2)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实质上是把国内基金项目的评审转移到国际同行评审, 有利于公平 (3) 能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 有利于扩大中国科学界在国际的影响 (4) 项目成果造假, 若经费追不回, 负法律责任对项目执行人也是很严重的惩罚
2013-10-21 15:47
本期嘉宾
吕乃基:规则就是在这样众人的讨论中,在自己的一步步思考中完善
2013-10-21 15:51
kexuegzz:对李宁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主要基于: (1) 基金委也是很厌恶评审人情关系与无验收无实质性成果, 但是客观上无法避免评审人情关系, 以及每年因为有大量项目而无法进行实质性验收,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有利于减轻这些不利因素 (2) 个人的简单办法提出实质上是把国内基金项目的评审转移到国际同行评审, 有利于公平 (3) 能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 有利于扩大中国科学界在国际的影响 (4) 项目成果造假, 若经费追不回, 负法律责任对项目执行人也是很严重的惩罚
2013-10-21 15:47
本期嘉宾
李宁:说实在的,这个题目太大,您写了这么多字,还是没有写清楚。建议您也把它扩展一下,写成比较详细的报告,或者发表,或者提交给有关部门。
2013-10-21 15:50
huangsz759:对吕乃基 发表论文和专利只不过是一种“登记”行为。不能说发表了就说明创新思想和方法就有多么牛。
2013-10-21 15:46
本期嘉宾
吕乃基:看刊物编辑和外审的水平了
2013-10-21 15:48
huangsz759:对聂辉华 发表论文和专利只不过是一种“登记”行为。不能说发表了就说明创新思想和方法就有多么牛。
2013-10-21 15:46
本期嘉宾
聂辉华:没有完美的办法。抱歉,这个问题也不属于今天的话题范围。
2013-10-21 15:48
huangsz759:对李宁 发表论文和专利只不过是一种“登记”行为。不能说发表了就说明创新思想和方法就有多么牛。
2013-10-21 15:46
本期嘉宾
李宁:文章要同行评价的,不是简单的登记行为。
2013-10-21 15:47
huangsz759:对金拓 对于应用研究来讲,论文、专利、科技奖励、科研经费、指导学生的量化考核是极其不合适的,至少不适合我们的国情。只有成果转化收入才是真正的评价。
2013-10-21 15:24
本期嘉宾
金拓:转化的过程有时很长,中途饿死咋办? 不能靠任何一个简单的指标,得靠高层的当事人承担其治下没有重大贡献的责任,如部长、大学校长、学院院长。
2013-10-21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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